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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交接流程 公司吸收合并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4日 沈阳损害赔偿律师

  刘艳敏沈阳离婚律师,现执业于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公司被收购交接流程

公司收购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收购交接流程: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吸收合并后怎么办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律师: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 [辽宁]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沈阳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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